聯合國
《世界人權宣言》
每個成年人只要願意,就可以擁有結婚及家庭的權利。男人和女人結婚或分居時,都擁有相同的權利。
每個人都有擁有或分享東西的權利。沒有人可以毫無正當理由就拿走我們的東西。
每個人都有權利相信我們想相信的事物,擁有想信仰某個宗教的自由,也可以隨自己的意願改變宗教信仰。
我們都有權利做出自己的決定,去思考我們喜歡什麼,說我們想說的話,並與其他人分享我們的想法。
我們都有權利和朋友們碰面,並一起透過和平的方式捍衛我們的權利。如果我們不想,沒有人能強迫我們加入任何團體。
我們都有權利參與我們國家的政治。每個成年人應該有權利選擇自己的領袖。
我們都有權能負擔得起住宿、醫療、教育與兒童照顧,當我們生病或年老時,有足夠的金錢生活,並獲得醫療協助。
每個成年人都有工作的權利,也有權利擁有公平的報酬,以及加入工會的權利。
我們都有放下工作、休息和放鬆的權利。
我們都有權利過好生活。母親和孩子、年老的人、失業或殘廢的人,都有權利接受良好的照顧。
受教育是一種權利。小學應該免費。我們應該瞭解什麼是聯合國,並瞭解如何與他人相處。我們的父母能選擇我們該學些什麼。
著作權是利用一種特別的法律,保護一個人的藝術及文學創作;其他人如果沒有得到同意,就不可以加以影印或拷貝。我們都擁有權利以自己的方式生活,並且享受藝術、科學與學習所帶來的好東西。
好的秩序必須要存在,我們才能夠在自己的國家和全世界各地享受權利及自由。
我們對其他人是有責任的,而且我們應當保護他們的權利及自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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